合法徵信:強迫他人賣婬女子獲刑4年半

一個18歲的女孩,夥同男朋友及弟弟強​​迫一個15歲的少女賣淫。被害人成功脫逃並報警,犯罪嫌疑人被抓獲。昨(3)日,記者從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強迫他人賣淫的女子6月19日被該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。

  聊天惹麻煩 少女被迫賣身

徵信公司調查2014年7月2日下午,在蓬安縣相如鎮磨子街一網吧裡,15歲的少女苗紅正在上網,她在QQ上和一個叫顧笑月的18歲失足女聊天時,不小心誤犯了對方的禁忌,稱她為小姐,引起顧笑月勃然大怒,當即追問她在哪裡。苗紅害怕了,她想起2013年夏天,顧笑月要求帶她去當小姐,她不願意,顧笑月就打了她。她現在又怕顧笑月打她,就故意騙顧說,她在另外一家網吧。

沒過多久,一個陌生的QQ號碼加了苗紅為好友,二人聊天時,對方問她在哪裡,她將自已所在網吧的位置據實相告。過了不到半小時, 顧笑月和她男朋友龔光以及弟弟顧寶就氣勢洶洶來到了這家網吧。原來顧笑月到網吧沒有找到苗紅,​​就叫弟弟在QQ上與她聯繫,套出了她的下落。

3人將苗紅帶到顧笑月在縣城的租住房,顧笑月扇了她兩耳光,又踢了她幾腳,隨後叫她當晚去賣身。苗紅見顧笑月凶狠,又有兩個男人在旁邊,她害怕挨打,只得同意。

當晚,顧笑月帶著苗紅,來到縣城一家按摩店,向店主馬虎提出,讓他介紹苗紅去賣身,所得錢財的30%作為馬虎的介紹費,馬虎當即表示同意。

  逃離“狼窩”報警 3人被判刑

當天深夜,顧笑月將苗紅帶回她的租住房住宿。次日早晨8時許,苗紅發現顧笑月和龔光正在熟睡,只有顧笑月的弟弟顧寶在房間內耍​​手機,她便藉口去廚房洗臉,悄悄打開了防盜門,把鞋子提在手上,光著腳跑到樓下,準備跑到另一幢樓上躲藏。不料她開防盜門的聲音被顧寶聽到了,他趕緊下樓追上苗紅,用拳頭猛擊她的頸部和左眼,後把她推回房間,按倒在床上,扇了幾耳光。此後,苗紅一直被顧笑月等3人非法拘禁。

7月4日凌晨,苗紅趁3人不注意之機,再次逃跑,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。當晚,犯罪嫌疑人顧笑月、龔光、馬虎和顧寶被警方抓獲。因顧寶徵信作案時不滿16周歲,不夠強迫賣淫罪的法定刑事責任年齡, 被免予刑事處罰。

蓬安縣人民法院審理本案後認為,顧笑月與龔光采用暴力、語言威脅、限制自由等方式,強迫女子賣淫,其行為已構成了強迫賣淫罪,馬虎構成了介紹賣淫罪。顧笑月與龔光強迫未成年人賣淫, 馬虎介紹未成年人賣淫,均應從重處罰,而龔光剛從監獄出來不久,系累犯,應從重處罰。 2015年2月5日, 該院分別判處顧笑月有期徒刑5年、龔光有期徒刑4年,馬虎有期徒刑2年。顧笑月和龔光不服, 上訴至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。 6月19日,該院終審改判顧笑月有期徒刑4年6個月,另二人則維持原判。 (文中人物為化名)(徵信社南充晚報記者何顯飛)